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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我市万华化学(宁波)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脱硝催化剂(772-007-50)18吨、铁钼催化剂(261-171-50)44吨、甲烷化催化剂(261-161-50)6吨、镍基催化剂(900-037-46)80吨,委托内蒙古熙泰再生资源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利用,计划转移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。
为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现将该转移办理结果于2024年4月15日—2024年4月19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。公示期间,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,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、核实和处理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局。
联系人:钟书奇、吴诗敏
电 话:0574-89281280、0574-875925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