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印发〈2023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环办环评函〔2023〕81号)和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》(浙环便函〔2023〕137号)要求,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,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、创建高品质生活,我局起草了《宁波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4年4月10日-4月19日。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:
一、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1901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05室,邮编 315066。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38230726@qq.com。来件请注明联系人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。
联 系 人: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处 李红新
联系电话:0574-87187837,0574-87187849
宁波市生态环境局
2024年4月10日